避孕药什么情况下不宜使用?避孕药如今随处都可以买到,种类繁多,但是避孕药是否适合自身的身体,如何选择却是让广大女性朋友们都比较困扰的事。还有一些女性朋友们,在服用避孕药后会出现不良反应,所以无论是哪一种避孕药,都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服用。那么,避孕药在什么情况下不宜使用?下面就让红河妇科医院的妇科医生来介绍一下。
避孕药什么情况下不宜使用?
1、有高血压的妇女不能使用。
2、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。
3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,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。
4、患慢性头痛,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。
5、乳房良性肿瘤、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。
6、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,因为避孕药在肝脏内代谢,经肾脏排泄。
7、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,故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。
8、患心脏病伴心功能不良的妇女,因为避孕药使体内水、钠潴留,加重心脏负担。
9、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,如脑血栓、心肌梗塞、脉管炎等患者不能使用,以免加重病情。
10、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,并降低乳汁的质量;避孕药还能进入乳汁,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,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
红河妇科医院的妇科医生提醒大家,除了上述的情况下,不宜使用避孕药外,还有一点就是年龄在40岁以上,或吸烟妇女年龄在35岁以上者,也不宜使用。所以广大女性朋友们,为了自身的身体健康,一定要谨记,在上述的各种情况下,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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